这个孩子 永远做“黑户”?
本报 严琪
2013年夏天,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接待室内来了一位看上去只有六七岁的小女孩,她见人自来熟,透着一种与年龄不相当的成熟。
这个叫玲玲的小姑娘实际上已经11岁了,却因为没户口、没学上、没房住、没母亲、没抚养费的“五无”状况,成了北京城里的“黑人”。女孩的背后有着怎样令人心酸和无奈的故事?谁该为她的现状负责?
母早亡,
她11年无户口
2002年,玲玲出生在北京市大兴区,由于是未婚生育,母亲刘芯(化名)和父亲张华(化名)因为顾及面子,并没有给她上户口。
玲玲出生后没多久,刘芯便与张华“一拍两散”,玲玲由母亲刘芯单独抚养,与姥姥住在一起。
2005年,刘芯在一次火灾中严重烧伤而死亡。3岁的玲玲成了无娘的“草”,由姥姥照顾,祖孙二人相依为命。
玲玲跟着姥姥生活到11岁,却一直没有上学。当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主任张雪梅律师问及老人原因时,老人说玲玲至今没有户口,学校不收她,而且她老太婆穷,也没有钱供玲玲去读书。姥姥告诉张雪梅律师,玲玲的生父从未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祖孙俩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经常是街房邻居30元、50元地帮忙接济着。
作为一位母亲,张律师深深同情玲玲并义不容辞地成为了玲玲的代理人。
难落户,生父拒缴社会抚养费
首先要解决的便是玲玲的上学问题。要想送玲玲去学校,就要解决她的户口问题。
玲玲出生后,按理来说,户口应该落在母亲刘芯的户籍所在地河北涿州。能不能现在把户口落在河北?玲玲的姥姥告诉张雪梅律师,涿州的房子早就卖了,上户口也没有了依据。母亲这边落不成,父亲那边呢?
据玲玲的姥姥介绍,她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张华的音讯了,但是听说他在北京有房子出租。张雪梅律师马上想办法找到了这处房子的所在地,通过租户要到了张华的电话。
张律师提出想把玲玲的户口落在张华的老家吉林,让孩子摆脱“黑户”身份。听明来意,张华断然拒绝了。他说自己现在在工地上跑业务,人不在北京,况且自己婚后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再上户口的话肯定要交一大笔罚款,即使交上罚款,可能也办不成。“我不能因为她毁了我现在的家,”玲玲的父亲如是说。这次通话之后,张律师就再难联系上玲玲的父亲了。
玲玲的姥姥委托张律师帮她打官司,向张华讨回外孙女玲玲的抚养费。
张雪梅律师积极和当地团委沟通,希望他们能帮助解决玲玲上学的问题。很快,在团委的联络下,一所学校同意接收玲玲,并让她免费就读。玲玲能读书了,张雪梅律师的心终于放下了一半。
上法庭,抚养费至今无法执行
2013年底,此案在张华的老家吉林某县法院开庭审理,张华却拒绝出庭应诉,法庭进行了缺席审判。
作为玲玲的代理人,姥姥要求玲玲的生父张华自2005年2月至玲玲独立生活之日止每月给付玲玲抚养费1200元。
经审理,最终法院判决张华自2005年2月始至玲玲独立生活之日止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
官司虽说是赢了,但是张华一直未露面,法院的判决也得不到执行。
更令张律师担忧的是,根据现有*策,张华如果不交这笔社会抚养费,玲玲的户口始终得不到解决,她仍然是一个“黑户”孩子,未来将面临升学、工作、就医、结婚等一系列问题。张律师说:“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定不能与户籍登记挂钩。我们只能继续关注玲玲,期待我国的户籍制度有所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