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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友爆料银行违规放贷数千万警方称涉嫌诽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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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友爆料银行违规放贷数千万 警方称涉嫌诽谤 - 国内 - 德州新闻 - 德州门户 德州新闻 - 德州市唯一新闻站 德州|德州晚报|兴德论坛|德州论坛|络问*|德州微博


有友在论坛发帖称“某银行温州龙湾支行行长李某,将数千万资金借给某担保公司,现该担保公司已经倒闭,此外该行长还收受了下属10万元的贿赂”。帖子中,不仅点了银行的名字,还有担保公司的名字。那么这个看似有根有据的帖子究竟是真是假呢?昨天,从温州龙湾警方了解到,此事纯属捏造,发帖人道听途说便在上任意发布消息恶意诽谤他人,目前已被治安拘留。友爆料:银行违规放贷数千万


行长怒了:谁在诽谤我


警方调查,此事纯属捏造,发帖人已被拘留


有友在论坛发帖称“某银行温州龙湾支行行长李某,将数千万资金借给某担保公司,现该担保公司已经倒闭,此外该行长还收受了下属10万元的贿赂”。


帖子中,不仅点了银行的名字,还有担保公司的名字。


那么这个看似有根有据的帖子究竟是真是假呢?


昨天,从温州龙湾警方了解到,此事纯属捏造,发帖人道听途说便在上任意发布消息恶意诽谤他人,目前已被治安拘留。


友:行长将数千万元违规贷给担保公司


最近,这则爆料帖出现在温州当地的一个论坛上。帖子称:某银行龙湾支行行长李某将数千万资金借给龙湾某担保公司王某,现该担保公司已经倒闭;另外该行长还收受其下属十万元,将其提拔,涉嫌受贿。


帖中的口气很是“痛心”,甚至出现了“真是银行的耻辱啊”这样的字眼。


同样内容的帖子,隔了两天又在论坛上再次发布,不过这次发布的是另外一名友。


这则指名道姓,看上去有根有据的消息,立即引起友的关注。不少友质疑:如果帖子内容真实,担保公司倒闭后,银行数千万资金该问谁去拿?行长是不是要对此事负责呢?


行长:报案,这帖子是在诽谤我


很快,温州龙湾公安分局永中派出所就接到帖中“主人公”,也就是某银行龙湾支行行长李某的报警。


李某称其这则诽谤他的帖子,对他本人及单位名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接到报案后,龙湾永中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


很快,警方发现两则帖子都是龙湾人王某发布的,无非用了不同的名而已。


警方:发帖人涉嫌诽谤他人


随后经过细致调查,警方发现帖子内容完全失实,而帖子出现后已引发众多友关注,给李某本人和单位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王某已经涉嫌诽谤他人。


9月1日晚8时,民警将王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王某称自己并不认识李某,只是从朋友处道听途说李某贷款、受贿的传言。为了能爆点料,威风一下,他便在络论坛上发了帖子。因为想让更多的人跟帖回复,他甚至还换了个“马甲”,把同样内容的帖子又发了一遍。


9月2日,王某因在上发帖恶意诽谤他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龙湾警方处治安拘留。


昨天,还了解到,该帖发布前一天,有人还将同样的内容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给各个银行的中高层人员,一共发送了236条信息。


龙湾警方表示,将追查谣言源头,对案件进一步深挖。


温州同类案件,最近多发


近段时间以来,温州市已发生多起类似案件,一些市民没有经过核实,将道听途说或假想的消息发到络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警方提醒,络虽然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它同样受到法律的制约,每一个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利用络虚构事实、造谣诽谤、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报通讯员 龙公宣 本报驻温州 苗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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